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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教育体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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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余市教育体育局联系(地址:新余市堎上路272号,联系电话:0790—6442420,邮编:338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通过局门户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2024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198条。其中,通过新余市教育体育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政策文件、教育体育新闻等554条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76,新余市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368,微信公众号粉丝人数351400人。围绕教育重点工作开展2场“政府开放日”活动,加强与参与公众的互动。

)依申请公开

持续优化工作机制,严格办理流程加强沟通联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2024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4件(含上年度结转0件),均按要求办理。

)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要求,持续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对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更新门户网站专栏内容,扎实推进教育体育领域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发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公办学校划片范围、困难学生资助、学校名录,民办学校办学资质、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幼儿园招生入学政策、录取结果等社会关切的信息。依法依规公开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文化等领域政策举措信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清理核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统一文本格式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及时清理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坚持深化门户网站建设,完善栏目设置,增设“平安.教体”栏目,积极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主平台的作用。规范政务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的运营管理,明确发布内容、发布频率和审核流程,提高新媒体平台的信息发布质量和服务水平。

)监督保障

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由专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日常维护及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第三方技术服务支持,及时整改网站、新问题监测反馈问题。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信息的主动性、自觉性不够强,公开面、公开形式、公开深度等方面仍有差距。部分栏目更新内容频次较低,教育领域公共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监督管理力度还需加大;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主要运用文字材料开展解读,运用图片、视频等方式解读还需加强。

改进情况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及时公开社会公众关注的教育体育信息。二是规范政务公开的信息发布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切实做到日常工作开展一步、政务公开跟进一步。定期维护、及时更新公开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准确、及时。三是提高解读质量。从解读质量、解读实效、解读形式和发布渠道等多个角度全面提高政策解读工作,创新解读传播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有关工作落实情况

1.新余市教育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制定《新余市教育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试行》,公开发布《新余市教育领域公共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指引目录》,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时调整目录,增加中小学校食堂财务信息公开内容,及时部署学校抓好落实。定期调度指导学校根据目录发布公开信息,并在公共企事业专栏集中发布119条。

2.政策解读情况。围绕义务教育招生、均衡编班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领域政策措施第一时间做好解读,并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同步发布,确保政策解读和政策文件相互关联。

3.加强安全管理信息公开。局门户网站增设“平安.教体”栏目,集中公开发布安全教育、监督保障信息;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进一步扩大安全监管信息公开覆盖面。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